陈有火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专业,自2004年开始执业。在合同法、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及刑事辩护等法律领域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在执业期间,曾办理了香港某企业有限公司、某纸业(广东)有限公司等公司专利权纠纷案,广东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著作权侵权案,广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某经济发展公司、某五星级宾馆下属企业、广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某(香港)有限公司、某银行、广州某制衣有限公司等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广东省某纺织品进出品公司等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广州某广场物业管理纠纷案,广州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货款纠纷案,广州某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经营合同纠纷、产品质量纠纷案,广州某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人身损害案,香港某实业有限公司巨额担保纠纷案,广州某广告有限公司广告纠纷案,广州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日本某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劳动争议案,广州某高级技工学样教育服务合同纠纷案,广州某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广州某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廖某芳、陆某林等继承权纠纷案,全某刚、卢某丽、龙某君等离婚案,张某枝、梁某玲、陈某雄等交通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等等大量民事、经济诉讼、仲裁案件。
曾担任广东某空调器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处理公司濒临破产时的债权债务纠纷。办理了广州某标致性建筑广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中外合作广州某城市房产有限公司的清算、中外合资广州市某康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清算、广州市海珠区某置业(实业)有限公司的清算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广州某大型电脑城、广州某食品饮料公司、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日本某技术公司、广东某广告公司、广州某空调公司、广州市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某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某高级技工学校等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事务。
2009年度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12年至2014年期间,任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团成员,负责广州市重点办的日常法律事务。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