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叶律师,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顾问律师。
教育背景
2004年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
2009年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律硕士毕业
任职经历
2004年12月起至今在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业务专长
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招投标、公司治理、股权争议担保、货物运输、行政案件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业务简历及主要业绩
2006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叶律师工作勤恳兢业,责任心超强、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时刻秉承“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来诠释法律”的宗旨,拥有九年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的诉讼和非诉实践经验以及熟练的诉讼技能和技巧,执业至今办理了大量的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招投标、担保、公司股权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办理了不少不良资产处置、商品房销售按揭等非诉讼案件;担任过十数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金融方面,为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建设工程、房地产方面,长期从事房地产类(国有土地纠纷、工程建筑,商品房买卖、按揭、租赁,征地拆迁,集体土地纠纷)业务的诉讼及非诉工作,先后为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房地产事业部、广东中槌拍卖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广州市耀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三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拥有丰富经验,熟悉房地产开发合同的起草及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材料采购招标、询价等合同审查,造价、监理合同审查等,可满足客户对此类业务的诉求。
典型案例
2009年至2010年间,为广州市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3-2014年间,为广东中槌拍卖有限公司提供诉讼类法律服务。
2006年至2014年间,先后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信调查等专项法律服务。
2013年至今,为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涉案金额上亿,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014年至今,为中交四航局房地产事业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