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中南民族大学法学本科;
2、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
工作经历
1、 从事专职律师前,曾在广东省司法厅及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工作数年;
2、 2004年辞去公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
3、2008年至今,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
建筑与房地产、金融与银行、项目投融资、私募股权及基金、资产重组与收购及政府法律服务等商务政务法律事务。
社会职务
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广东叶剑英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天河新塘商会首届监事长。
代表性法律服务项目/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会、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广东美益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沐陂村民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沐贤居委会、广州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云溪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医院、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等政府企事业单位。
经典案例
执业以来,在建筑房地产、项目资产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基金、企业破产关闭清算等领域处理过多宗较大影响的经济金融纠纷案件。先后代理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剥离至华融资产管理公司70亿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清收;代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本息7800万元债权转让合同二审、再审诉讼;代理广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案累计近3亿元的不良贷款债权的处置清收;参与广韶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关闭;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惠州市医药总公司的破产清算;受聘担任广东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总资产逾人民币30亿元)资产与债务重组的主办律师;参与江西省林业产业基金的设立、募集和项目策划;参与海岸投资基金在南中国区“烂尾楼”的投资、收购与合作。
荣誉
曾在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多年,熟悉政府运作机制和法律运作程序、与政府各部门有着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敬业精神;对当事人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由于工作出色,2015年度被评为广东省公益和村居法律服务优秀律师(全省共50人),其中,2009年度、2010年度蓝恩鸿律师连续两年被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评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律师”荣誉称号,2012-2014年再度被评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也因蓝恩鸿律师带领的公益律师团队的突出贡献而同时获得“公益法律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蓝恩鸿律师还同时受聘担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调解专家库专家,其赞誉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