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清远市佛冈县法学会联合佛冈县司法局在迪米格(佛冈)实业有限公司开展“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清远市佛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河出席活动,佛冈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煜权,佛冈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和县司法局相关人员、迪米格(佛冈)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以及员工代表等20余人参加。
(清远市佛冈县“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走进企业)
(清远市佛冈县“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走进企业)
活动中,黄河同志向迪米格(佛冈)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办企的情况,并为企业遇到的法治问题答疑支招,提出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他强调《民法典》明确了市场主体的各项权利,确立了完善的市场交易规则,给市场主体带来了重大的保障,对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企业的合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学好用好《民法典》对于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企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员工甄别法律风险能力、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培养员工法治思维、完善企业防风险体系,通过学法、知法、守法,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依法办企、依法经营、依法兴企、依法维权,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企业,争创名优企业。
活动中,佛冈县委政法委向企业负责人、员工代表赠送《民法典》书籍,佛冈县法学会、佛冈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向企业员工代表派发《民法典》宣传资料。
(佛冈县法学会、佛冈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给企业在场的其他人员派发《民法典》等宣传资料)
本次活动效果良好,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纷纷表示,此次“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搭建了党委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沟通和交流互动的平台,为企业发展兴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对企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增强了企业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为平安佛冈、法治佛冈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清远市佛冈县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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