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广东省法学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29期——民法典答疑活动现场,来自阳江市的72家企业的经营人员收获到了满满的法律干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首提“居住权”,在遇到征收拆迁,居住权人能否获得补偿?物业服务企业怎样做好“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责任?当下直播平台上屡屡出现的“青少年巨额打赏”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引导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方面,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1185条新增关于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对于企业将产生何种影响……
在企业家与专家学者互动交流环节,10名企业家代表分别就“民法典中居住权问题”“‘高空掷物’事件中物业企业的责任承担规定”“未成年人消费行为引导”“民法典中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离婚冷静期的争议”“疫情影响下租赁合同的变更”“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用人单位如何防范员工工伤事故风险”以及“民法典中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规定”等问题向专家踊跃发问。围绕上述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植龙律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通讯评审专家鲁晓明,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华,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鹏飞,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温旭分别结合各自的专业所长,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针对性强、有实操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表示,目前全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通过“以法兴企”文化沙龙送法进企、依法治企很有必要,本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以民法典的答疑为重点内容,与当下的学习宣传工作紧密结合,选取的10个问题很有针对性、普遍性、代表性,专家的答疑精准、有水平。梁伟发指出,对于省法学会“以法兴企”等六个工作平台,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作了重要批示。下一步,广东省要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双统筹和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阳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黎泽林在致辞中指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作为全国法学会系统首创的企业法律服务品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每期活动主题紧扣企业家最关注的热点问题,邀请省内外知名法学法律专家为企业家解疑释惑,促进政企间良性沟通,发挥了积极而特殊的作用,作出了很大贡献。用好“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这一平台,有利于建立法治型企业,推进法治阳江建设;有利于增强企业家的法律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