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企业解答如何查明假冒产品的生产企业及企业如何进行维权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刘鹏飞)近年来,随着维权意识的加强,国内企业大都十分看重商标的保护。但在现实中仍然有很多企业通过假冒商标不劳而获。而让受害企业更头疼的是假冒产品的出货渠道非常隐蔽,外包装标注的都是受害企业的生产厂家、地址等,而销售商又不会主动说明进货渠道。受害企业明知道市面上在销售这种假冒产品,但没有执法权调查,所以始终无法知道这些假冒产品的最终生产者。
2019年9月11日下午,“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主楼3楼宝安厅举行。在交流环节,企业家与业界中的专家学者们就法律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深圳市盛天龙视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伟松向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作为受害企业,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查明假冒产品的生产企业,以便进行维权?
企业向专家提问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董宜东律师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专家为企业解答疑问
一.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是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是近似商标的行为,是比较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
二.上述商标侵权行为包含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这种情况属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第二种情况是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者是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或者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这种情况属于一般商标侵权行为。
对于侵犯注册商专用权的行为,近几年我们国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今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商标法的修正案,在商标权的保护方面,一方面在商标侵权行为人所承担的行政责任方面加大了打击力度,将商标侵权行为人所承担的行政责任中的罚款额度由非法经营额的3倍提高到了5倍,除了没收销毁侵权产品,还要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生产设备、包装材料等,另一方面将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定赔偿额从300万提高到500万。对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商标法还规定,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可以单处或者是并处罚金。
三.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问题的具体情况,对于上述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第一,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相关假冒商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商标法规定,对于销售假冒或一般商标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且不知道销售的是侵权商品的,可以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受害企业可以对销售假冒商标产品企业向销售点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对销售者的调查查出假冒商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并对相关侵权行为予以查处。
第二,通过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调查相关假冒商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如上所述,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市场上发现的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如果数额较大的,可以向假冒商标产品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相关假冒商标产品进行调查,包括对产品的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查出假冒商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于生产、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的行为人分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然,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相关行为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时候,也会向相关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假冒商标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构成刑事犯罪的,均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调查,查出假冒商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或向公安机关举报之前,不想惊动侵权人,想查到更多的线索,提高打击的精准度和力度,也可以先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例如我们的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或者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调查服务,对假冒商标产品的源头及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并提供后续的法律服务,以追究相关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四.近几年企业在商标保护过程中普遍遇到的问题:
1.商标被抢注。包括在相同的商品上被抢注近似的商标,以及在与自己相关联的类似商品上抢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比如你做服装,其他人在皮具产品上注册相同部或者是近似商标,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企业感到很头疼,虽然可以通过异议、宣告无效的方式解决,但费时费力,往往效果还不理想。其实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自己走在前面,把自己使用的商标自己先注册了。
但在注册过程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正确区分商标注册、商标储备和商标囤积行为。对自己使用的商标应当及时注册,准备使用的商标也可以适当的储备,但是不能囤积商标。今年全国人大修改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增加了新的规定,原来我们更多是单方面鼓励企业多注册商标,进行商标的储备,但是今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条,做了一个新的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会被驳回,也就是说不能够简单的想当然想出一批商标就注册,商标局如果发现你的注册是不以使用为目的商标囤积或抢注行为,就会被驳回。
另一种情况是商标注册要注意自己原创,不能侵权别人的在先权利,也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前,由于企业的商标意识不强,国家鼓励企业多注册商标,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注册了一些商标,但这些商标可能是模仿国外的知名,或者是国内知名品牌。对于这种情况,这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商标抢注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强,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侵犯别人的其他在先权利,也可能不构成对他人在先使用商标的抢注,但如果发现企业除了这个商标还有跟国外或者是国内其他品牌相象的其他商标,凭这一点事实,就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撤销,这对企业来说很冤枉,尤其是现在一些企业可能十年八年做的比较小,现在慢慢做的越来越大了,但当时由于某些原因,注册了一些商标这样的商标,现在别人一查你发现有这样的行为,企业就会有风险。对有这种情况的企业要注意,要将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规整一遍,发现有涉嫌违规的嫌疑商标就要及时进行处置,不要影响到自己的主商标。
2.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被申请撤销。企业普遍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自己的商标被别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被申请撤销题,这种情况如果不妥善应对的话可能自己在使用的商标就被撤销掉了。像这样的案子只要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商标就可以维持下来,但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或收不到相关撤销通知导致不能及时提交证据商标就可能被撤,企业会遭受很大损失。因此企业在平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使用证据,比如说销售产品签订的合同,开具的发票,企业做的广告或者是参加的展会。再有就是当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发生变更时,一定要及时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以便能及时收到国家商标局的相关通知。
3.驰名商标问题:近几年企业很多企业感到疑惑的一个问题是,驰名商标还能不能认定了。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驰名商标的法律性质,驰名商标不是一项荣誉,也不是一项评优结果,驰名商标是法律保护手段,是法律事实,当我们在保护商标的过程中需要用到驰名商标这样的法律事实,就可以在相关案件中请求对相关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申请认定,但根据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原则,不存在简单的组织材料就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问题。因此,驰名商标从来没有停止认定,只不过是在商标保护案件中,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需要认定驰名商标时,才会对相关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予以认定。
五.商标工作一定要走在前面,一定要进行预防,在商标问题上要做到三个方面:
商标问题这几年是热门话题,但是商标在使用或者是注册的过程中又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但小企业有,大企业也有,这几年我们在媒体上连续看到的关于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和包装的问题,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争议问题,还有乔丹商标的争议问题、稻香村商标争议问题,等等,就是例证。商标问题有一个特点,一开始的时候是小问题,但是如果不注意的话,会演变成为很大的问题,甚至于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商标工作一定要走在前面,一定要进行预防,在商标工作上要做到三个方面:
第一,商标要有专人管,要有固定的部门或人员管商标,不能没有人管,一个商标注册回来放在抽屉里,人换了就忘了,过了十年八年可能都不知道了,这不行。
第二,要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对于商标的注册、使用等方方面面都要做好详细的规定。
第三,要有符合企业发展状况的商标策略或战略,这样我们才能够运用商标这个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来源: 人民法治网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