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政法工作最典型的区块链应用实践就是广东的互联网法院,尤其是今年3月份广州互联网法院推出了区块链系统。广州的互联网法院,与杭州和北京在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相比相对落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区块链证据链、联盟链方面取得非常大的成功。北京互联网法院叫天平链,天平链建立相关方的联盟链,构建电子证据的数字化,已经有大量的案子和证据通过这个系统进行认证,高效便捷低成本,而且有判决书都已经采取这种方式,杭州也有类似做法。
目前广东互联网法院也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了更大规模、升级版本的区块链技术的司法应用。广州互联网法院区块链应用不仅仅把证据、相关的信息上链,还结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方构建更大规模数据共享的联盟链。也就是说不仅仅单纯把区块链作为确定证据的一个技术,而且把它作为数据共享的一个基础设施,数据共享才是我们这个时代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根本。如果广州互联网法院能够用区块链技术把数据打通,实现基于司法的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广州地区的司法工作,包括各类的政府治理都会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目前看来,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和模式应该是全国最先进的,至于它到底能不能快速实现,我们还要拭目以待。我认为广州比杭州和北京的互联网法院的设计理念还更胜一筹,因为它定位比较高,不仅仅把区块链作为一个确定证据的技术,而且在信用体系建设中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工具来实现数据的共享。
而共票是我认为未来数据共享的理想模式,这也是我国独立的理论创新之一。共票是一个数字经济时代下新的权益凭证及其分配机制,它能够为数据赋能。共票可以作为大众参与创造数据的对价,使大众分享数据经济红利。具体来说,共票对广州互联网法院提出的"网通法链"这一数据生态系统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它通过赋予数据分享与再分享以价值促使推动互联网法院等数据拥有者主动积极共享数据,而不再是被动的上传数据。以共票理论为指导构建"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能够真正释放区块链技术的重大潜能,赢得数字革命时代制度变革的领先契机。
正因如此,我认为广州互联网法院完全有可能后来居上,尤其是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我首先预祝广州区块链的司法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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