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大的系统工程。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国务院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多的探索和推进,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政府放管服的改革、综合执法的改革等,另外从诉讼层面发展的公益诉讼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政府的依法行政。实践中,随着法治精神和权利意识的增长,对政府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需要提升法治的专业化水平。您刚才讲到的法律顾问制度,我觉得发展空间非常大,因为我们的政府职能比较多、任务比较艰巨,包括经济、社会建设和公共管理等领域,都有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强化法治的专业能力。我们在政府依法行政、信息公开、透明政府等这些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仍面临许多问题。比如说在经济建设领域,政府掌握着大量资源,而且可以通过政策影响经济的走向。政府在经济领域的主导作用促进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保证了经济的平稳运行,但由于制度不到位,也带来了许多权力腐败。在经济领域,过去我们比较强调综合执法,规制市场主体的行为,但如何规制政府自身也是特别值得注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定了政府的经济权力很大,需要加以规制。如何规范政府自身参与经济活动特别重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学界对政府经济职能的认知也在慢慢扩展,需要探索建立有效的制度规范对政府经济职能的履行,当然也需要赋予政府有效的手段来完成其行政任务。这些年来,政府和社会的交流沟通受到更多的重视,政府行为的规范如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也在加强。法律顾问制度主要是引进专家学者和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特长,增加政府的法治专业能力,目前,这方面的发展成效还是很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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