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地方出台一些相应的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或者是规章,或者是制度,或者是政策,我觉得是非常好的,实际上广东在改革开放方面是走在全国前面,广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它还是有感觉的,“春江水暖鸭先知”,所以对民营企业一出现不公平、不正常现象,广东就有感觉,(广东)率先出这个文件我觉得是很好的。第一,当然有利于对本地民营企业家的保护,它针对广东省民营企业遇到的问题,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法治保障意见,从十个方面去做这些东西,我觉得是很好的;第二,它对全国也有带动作用,它只要出台了,人家一看,广东的法治保障出来了,很多资金流、人流、物流,还有民营企业家都愿意到广东去开办企业,所以它对于其他省、其他地区会有比较积极的影响。别的省份也要搞好,要不然的话,你这里没有好的软环境,没有好的营商环境,没有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广东有,我就到广东投资办企业去了,所以我想广东这个实施意见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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