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恶势力长期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证据流失严重,形成取证难的图局,而且在新形势下,黑恶势力的犯罪手段有所升级,反侦察意识也增强,取证更是难上加难。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对证据的要求更高,公安机关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如何突破取证难的困局,提升打击效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面临证据问题,正是新时期新形势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应当有新的认知与有效应对。第一,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即保证打黑除恶案件办理部门的人力和物力的合理资源需要。对于组织化程度较高、犯罪手段隐蔽的公司化涉黑组织,有效组织在反黑战线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扎实取证。
第二,加大公安科技和信息化的投入,着力提高侦查取证的科技含量。例如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会实施专机专卡作案、频换手机、异常通信联络等多种反侦行为。侦查人员可以通过科技勘验,剖析反侦查行为,采取排除干扰、移动定位等方式,破除犯罪嫌疑人的反侦行为。
第三,尤其要注重对证据的固定和保管。取证人员要保证在各环节中证据的真实性,实效性,避免遭受破坏或改变。第四,针对不同类型犯罪,认真总结证据采集规律;针对特定类型犯罪,及时出台相关取证指引、组织封闭培训,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完善外围证据。最后,应不断完善的证人保护与利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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