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法学会与区委宣传部在区行政中心大会堂联合举办“南粤法治报告会”暨区委中心组学法专题报告会
为了提升领导干部和法学会会员的法学专业素质,全面准确把握《民法总则》精神实质,5月3日上午,珠海市香洲区法学会与区委宣传部在区行政中心大会堂联合举办“南粤法治报告会”暨区委中心组学法专题报告会。区委中心组成员,区法学会会员,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区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市律协部分律师等500多人聆听了这场报告。
本次学法专题报告会的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门邀请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作辅导报告。王教授的报告,紧扣法治主题,围绕“民法总则的本土性和时代性”进行了详细阐述,主要就“民法总则颁布的意义”、“民法总则的本土性”和“民法总则的时代性”三个方面展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作辅导报告
首先,王教授从民法总则最基本的概念出发,以中国民法发展的时间轴为脉络,提纲挈领地探讨民法总则颁布的意义。他强调,民法是人法,是关爱人、关心人、保护人的法律,注重保护人格尊严的现代民法理念,理应值得尊敬。其次,从本土性的角度,立足于国情,讲解了法源的习惯、法人的分类、决议行为的确立,阐述本土性的具体表现,简要分析了宗教法人、机关法人和多方法律行为,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规定。最后,从时代性的角度,重点论述了侵权责任法与债法的关系、《民法总则》的一般人格权条款属性、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信息时代下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以及《民法总则》中绿色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之间的互动性,强调了《民法总则》作为权利保护的宣言书,是对于人的自由和尊严的特别保障,顺应时代潮流,彰显人文关怀,指明未来发展趋势。
讲座后举行现场互动,不少听众就各自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请教,王教授一一耐心解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王教授的讲座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表现在角度新颖、立意高远、观点鲜明、思想深厚,立足现实、紧接地气、直指如何解决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回答法治过程中的迷茫与困惑,而不是脱离民众现实生活习惯的空中阁楼。让人听过之后意犹未尽,豁然开朗,受益匪浅,深受启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总则》,为人民生产生活筑牢良法之基,为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良法之盾,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营造良法之治,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繁荣稳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本次学法报告会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总则》,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做到心中有法,行必依法,自觉将法律法规运用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法治香洲。
(珠海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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