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生态家园
11月2日下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南粤法治报告会”枫溪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在区党政机关会堂举行。著名环境法学专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环境法学博士刘长兴应邀在会上作了题为《水生态的法治保障》的专题报告。区领导周永龙、陈韩昕、陈惠瑶、邢狄波、翁元、等出席报告会。
报告中,刘长兴副教授结合自己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心得体会,围绕“水生态问题及可能的解决方案”、“水生态保护的法律框架”、“水生态保护的法律手段”、“水生态保护-政府职责”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展开论述。刘长兴指出,水资源的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地方的经济发展和千家万户的饮水问题,公民、企业在保护生态环境要尽到应有的责任。刘长兴建议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环境问题上积极主动作为,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韩昕主持报告会。陈韩昕指出,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启发性,对于提升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韩昕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区大力开展“六城同创”、“治六乱”大行动,努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家园。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强化法治思维,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整治环境污染,共同为建设美好的生态家园做出贡献。
区副处级干部,人大副主任;枫溪人民法院、枫溪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区各办事处,各部、委、办、局,市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区正股级以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各中小学校长;各村(居)书记、主任等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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