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又一里程碑式重大成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2020年6月23日,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武应增城江西商会的邀请,为增城江西商会的民营企业家会员宣讲民法典。
徐武律师以“民法典的诞生及其热点问题的解读”为主题,向到场的民营企业家介绍民法典诞生的背景、民法典起草的过程;解读民法典中热点问题。徐武律师提到:长期以来,法律一直未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的期限届满以后土地使用权归属的问题作出规定。而《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明确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无疑让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徐武律师还提醒到场的会员,《民法典》新增了关于居住权的规定,以后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除了要关注房产是否有抵押查封之外,还需要注意是否登记了居住权。
徐武律师结合案例讲解民法典,分析民法典实施以后法律风险变化与风险预防的方法,使本次民法典的宣讲,精彩纷呈,干货满满,令到场人员感到眼界大开,收获颇丰。
(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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